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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今天(1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对新修订的《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进行政策解读,新《办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基于新修订的《办法》,海关总署已与国家药监局共同商定在上海市开展进口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已自今天起正式实施。(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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